对客户承诺:《供电服务“十项承诺”》
--城市地区: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.90%,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%;农村地区: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,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,由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。 --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、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。 --供电方案答复期限: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,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,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,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 --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,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3个工作日内送电。 --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,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5个工作日内送电。 --当电力供应不足,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,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。 --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,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。 --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,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:城区范围 45分钟;农村地区90分钟;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。 --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,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。 --电力服务热线"95598"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、信息查询、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保修。
对合作伙伴承诺:《“三公”调度“十项措施”》
--坚持依法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调度,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。 --遵守《电力监管条例》,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“三公”调度工作情况。 --颁布《国家电网公司“三公”调度工作管理规定》,规范“三公”调度管理。 --严格执行购售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,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。 --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、形式和周期,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。 --建立问询答复制度,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 --完善网厂联系制度,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。 --聘请“三公”调度监督员,建立外部监督机制。 --建立责任制,严格监督检查,将“三公”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。 --严肃“三公”调度工作纪律,严格执行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“五不准”规定》
员工服务守则承诺:《员工服务“十个不准”》
--不准违反规定停电、无故拖延送电。 --不准自立收费项目、擅自更改收费标准。 --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、施工、供货单位。 --不准对客户投诉、咨询推诿塞责。 --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。 --不准对外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。 --不准收受客户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。 --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、旅游和娱乐活动。 --不准工作时间饮酒。 --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管理层承诺:建设“四好班子”
政治素质好。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和较高的理论素养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忠于职守,勤勉尽责。 经营业绩好。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科学决策,善于解决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,加快企业发展,提高经济效益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 团结协作好。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集体领导、分工负责、互相支持、积极配合,发挥班子整体合力,注重制度建设,建立长效机制,班子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强。 作风形象好。求真务实、讲求实效,艰苦奋斗、勤俭办企业,以人为本、关心职工,廉洁敬业、严于律己,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。 公司各级领导班子要努力遵守四大纪律(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工作纪律、群众工作纪律),提高五项能力(战略决策能力、经营管理能力、市场竞争能力、开拓创新能力、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。
党员员工承诺: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
坚定理想信念,争做实践“三个代表”的模范;提高素质能力,争做攻坚克难完成任务的模范;牢记党的宗旨,争做实现“四个服务”的模范;创造一流业绩,争做创建“一强三优”现代公司的模范;遵守党的纪律,争做贯彻中央决策的模范;永葆政治本色,争做弘扬正气的模范。
社会道德承诺:开展“爱心活动”、实施“平安工程”
围绕一个主题:奉献爱心、营造和谐;培育两个理念:爱心理念、平安理念;当好三个角色:做公司的好员工、做家庭的好成员、做社会的好公民;确保四个目标:电网安全、员工平安、企业稳定、社会和谐;倡导五个关爱:关爱企业、关爱他人、关爱自己、关爱家庭、关爱社会。